日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中醫醫院建設標準(修訂)》征求意見稿。標準適用于建設規模在60-1000及1000以上床的綜合性中醫醫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旨在為各類中醫醫院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提供全國統一標準,同時作為審批、核準中醫醫院建設項目依據及有關方面編制、審查中醫醫院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監督檢查整個建設過程的重要依據。
標準指出,中醫醫院建設規模應結合所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衛生資源、中醫醫療服務需求等因素,以擬建中醫醫院所在地區的區域人口數確定。每千人口中醫床位數宜按0.55—0.65張床測算,民族地區也可根據當地社會需求、經濟發展水平、民族醫藥服務量等因素測算具體床位數,中醫醫院日門、急診量宜與所設病床數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醫專科特色的中醫醫院日門、急診量可按實際診量相應調整。
據《2012年度全國衛生統計年報報表》,全國平均每千人口中醫床位數為0.45張,比2011年增0.06張/千人,省平均每千人口中醫床位數0.41~0.55的省份占70.96%。在對1200所全國各級各類中醫醫院現狀調查中,數據反映出中醫醫院經過建設和發展,規模已普遍擴大,且大多數的醫院開放床位數已超過編制床位數。考慮到中醫醫院未來發展空間需要,老年病、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業對健康服務業的要求與醫養結合的倡導也需要同步發展,故在原標準上作出相應調整。
統計數據還顯示,約70%的醫院現有中醫業務用房及輔助用房總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其中大部分分布在門診部,而大型醫療設備用房所占比例則很小,中醫特色診療設備用房則相應較高。因此提高門診部比例,降低醫技科室比例則比較合理。 (記者胡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