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會〔2014〕098號
關于開展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先進集體和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中醫藥學會,本會各專科分會,解放軍中醫藥學會,各有關單位:
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進一步推動學會建設和中醫藥學術發展,根據往屆會員代表大會慣例,經第九次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擬在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上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評選、表彰。
一、表彰名稱:
1、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特別貢獻獎;
2、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專科分會;
3、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地方學會;
4、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團體會員單位;
5、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學會工作者;
6、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會員;
7、中華中醫藥學會終身成就獎、成就獎。
二、評選方式:
1、特別貢獻獎。
根據相關單位對學會建設和學術發展的貢獻程度確定授獎單位,經秘書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報中華中醫藥學會第六屆會員大會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大會籌委會)審議后通過。
2、先進專科分會、先進地方學會、先進團體會員單位。
各有關單位根據條件自愿申報并提供要求材料。本會將組織評選委員會進行推薦,經秘書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報大會籌委會審議后通過。
3、先進學會工作者、先進會員。
分別在地方學會、專科分會、團體會員單位范圍內進行遴選。由各專科分會、地方學會、團體會員單位按分配名額進行推薦。由評選委員會選出規定名額的人員,經秘書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報大會籌委會審議后通過。
4、中華中醫藥學會終身成就獎、成就獎。
擬推薦30名第二屆“國醫大師”獲得者為中華中醫藥學會終身成就獎,其余86位第二屆“國醫大師”候選人為中華中醫藥學會成就獎。經秘書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報大會籌委會審議后通過。
三、評選條件:
1、先進專科分會、先進地方學會評選條件:
(1)堅持正確的辦會方向,堅持民主辦會原則,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能夠按照學會章程全面、經常地開展各項活動,按時換屆或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2)按照以“會員為本”的宗旨,積極組織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普及、人才培養、獎勵表彰等各項工作,成績突出者。
(3)重視會員隊伍建設,積極創新、探索會員發展方式和服務模式。在會員發展與聯絡方面有思路、有舉措,積極協助本會開展會員聯絡工作,在會員服務方面新有創新、有突破。
(4)積極組織廣大會員和中醫藥科技工作者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大力支持或積極參與中醫藥公益事業,開展高層次、有實效、影響大的學術交流、科學普及等活動。
(5)積極探索學會改革的新思路和新辦法,提高學會多渠道籌集經費的能力,有較強的活力和凝聚力;努力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并取得突出成績。
2、先進團體會員單位評選條件:
(1)關注、支持學會工作,開拓、創新,積極推動學會改革,積極推動會員發展及會員隊伍建設工作。動員、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參與學術活動,在促進學術交流與推動學會發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
(2)在學術推廣、科學普及、科技咨詢、人才培養與舉薦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
(3)熱愛學會工作,認真執行學會各項決議,積極完成所在專科分會、地方學會和本會委托的工作。
(4)在有效期內的會員單位。
3、先進學會工作者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關心集體,團結同志,助人為樂,有較好的群眾基礎。道德品質高尚,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方面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2)長期從事學會工作,勇于開拓,積極推動學會改革,在會員發展及會員隊伍建設方面,作出一定成績者。
(3)熱愛學會工作,認真執行學會各項決議,積極完成所在專科分會、地方學會和本會委托的工作。
(4)維護會員權益,為會員排憂解難;積極組織和參加公益性活動,在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方面起到關鍵性作用并有突出成績。
(5)結合實際,積極為會員、中醫藥工作者組織、舉辦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科普宣傳等活動,并取得出色成績。
(6)積極探索學會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為學會多渠道籌集經費,在增強學會的活力和凝聚力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7)從事學會工作3年以上的本會會員。
4、先進會員評選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富有奉獻精神,動員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參與學會活動,成績顯著者;
(2)長期從事學會工作,勇于開拓,積極推動學會改革,在會員發展及會員隊伍建設方面,作出一定貢獻者;
(3)在學術交流、科學普及、科技咨詢、人才培養和舉薦等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四、表彰名額
1、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特別貢獻獎5名;
2、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專科分會10個;
3、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地方學會10個;
4、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團體會員單位10個;
5、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學會工作者80名;
6、中華中醫藥學會第五屆先進會員130名;
7、中華中醫藥學會終身成就獎(30名)、成就獎(86名)。
注:各專科分會、地方分會可參照評選條件推薦1名先進學會工作者;各專科分會、地方分會及團體會員單位可參照評選條件推薦1名先進會員。
五、推薦材料及報送時間要求
請推薦單位和個人于9月7日前,將推薦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我會會員服務部,逾期不予受理。
先進專科分會、地方學會及團體會員單位推薦材料包括:相應類別的推薦表(附件(1-3))5份,其中原件1份(需加蓋公章,專科分會可由主任委員所在單位蓋章),復印件4份;6寸工作(或活動)照片3 張,并附相應電子版照片(300dpi),800字以內工作情況及貢獻介紹。
先進學會工作者、會員推薦材料包括:相應類別的推薦表(附件(4、5))5份,其中原件1份(需加蓋公章,專科分會可由主任委員所在單位蓋章),復印件4份; 兩寸證件照1張,并附電子版照片(300dpi,大小1M以上),500字個人貢獻與成就介紹。
推薦表中綜合情況和主要貢獻語言表述要嚴謹、準確,涉及數字的要準確到個位數,所獲獎項要具體到獎項名稱、等級,其中國家級科技獎項要用括弧標準排名。推薦材料不涉及保密內容,無論入選與否,資料概不退還。
六、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
中華中醫藥學會 會員服務部
郵 編:100029
聯 系 人:中華中醫藥學會會員服務部 詹先順 王琳琳
中華中醫藥學會科技評審部 于宏偉 李勁松
聯系電話: 010-64298551、010-64271946
電子信箱: cacmhy@vip.163.com
附件1:中華中醫藥學會先進專科分會推薦表.doc
附件2:中華中醫藥學會先進地方學會推薦表.doc
附件3:中華中醫藥學會先進團體會員單位推薦表.doc
附件4:中華中醫藥學會先進學會工作者推薦表.doc
附件5:中華中醫藥學會先進會員推薦表.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請在中華中醫藥學會網站(www.hdwmb.com)“通知-征文-公告”欄中查詢并下載。
中華中醫藥學會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