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個別暴力傷醫案件和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事件造成了嚴重后果。7月1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意見》,要求公安機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醫療機構按照要求開展案件防范。
《意見》要求,醫療機構應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二級以上醫院應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安檢工作。指定專(兼)職人負責門急診的診區管理,實行住院患者探視實名登記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時,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二級以上醫院須設立專門部門受理群眾投訴。
根據《意見》,公安機關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應第一時間出警。公安機關應在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并配備相應警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會同公安機關,指導醫療機構制訂涉醫案件輿情應對及信息發布預案。(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