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擬在全國范圍內遴選800名指導老師,培養1600名繼承人,繼承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培養中醫藥骨干人才。
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的遴選資格。其中指導老師必須為主任醫師、主任藥師等正高級職稱的老中醫藥專家,從事中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有豐富獨到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能夠保證每周不少于1.5個工作日的帶教時間。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優先入選。繼承人應與指導老師所從事的專業基本對口,擔任主治醫師、主管藥師等中級職稱滿2年,從事中醫藥臨床(實踐)專業工作累計滿8年。若畢業于西醫院校,需從事醫療專業工作時間累計滿8年,其中從事中西醫結合工作或中醫藥工作滿4年。
通知要求,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名額分配表》確定的名額數進行遴選,不可超額推薦。(來源:中國中醫藥報)